频道导航 - 财经 - 股票 - 行情 - 实时 - 基金 - 外汇 - 期货 - 港股 - 保险 - 银行 - 理财 - 债券 - 黄金 - 汽车 - 下载 - 传媒 - 专题 - 博客
当前位置: 首页>>基金公告>>正文
融通巨潮:分红预告
www.hqcj.com.cn 2006年06月28日  环球财经网基金数据中心 
   基金代码:161607 基金简称:融通巨潮

      融通金算盘家族之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预告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实施合同生效以来的第九次分红。现将分红的具体事宜预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复核,以2006年6月26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本基金决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拟分配的红利为每10份基金份额0.5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6年7月5日
       场外除息日:2006年7月5日
       场内除息日:2006年7月6日
    2、红利发放日:2006年7月7日
    3、具体分红方案公告日:2006年7月6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7月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06年7月5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06年7月6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7月7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本次分红情况。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分红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分红再投资部分以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6年7月5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权益分派期间(2006年7月3日至7月5日)暂停跨系统转登记业务。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r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755-26948088)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6月28日

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球财经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本文不作为投资的依据,仅供参考,据此入市,风险自担。发布本文之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环球财经网赞同或者否定本文部分以及全部观点或内容。如对本文内容有疑义,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收藏到 和讯 博采 百度】【打印】【 】【关闭
时政焦点

娱乐休闲

文章评论

请您留言

用户:

密码:
匿名发表评论不需要填写密码
请您发言时务必尊重网上道德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精彩推荐
  下载同盟
  推荐企业
  热点资讯
  招商信息
  娱乐休闲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免责声明 | 征稿启事 | 网站地图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免责声明,风险自负
证券技术支持:飞龙博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4-2006 环球财经&飞龙博格. All Right Reserved.